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临时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SA-CG44530219)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临时运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1.34万元,招标人为云浮市云安区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为确保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级污水处理厂2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67个)及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稳定运行,打造和保持城乡一体、绿水青山的优美生态环境,拟对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采用第三方临时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临时运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临时运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云安区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系统临时运营.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采购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予邮寄。1、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获取磋商文件须知:
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不予邮寄
售价(元):500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