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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2027年-2029年驻场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2027年-2029年驻场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2027年-2029年驻场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PSBCYF-2026-002/GPDI-4F-2026-05823),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云浮市分行驻场现金清分服务外包采购。包括辖内所有营业网点(含代理)上缴现金以及下拨现金的清分整点服务,缴存人民银行现金的清分整点服务。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预算(含税):1,650,000.00元(壹佰陆拾伍万元整)(其中,邮政壹佰肆拾万元整(小写¥1,400,000.00),银行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

2.4资金来源: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浮市分公司共同出资。2.5合同有效期: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盖章落款一致。(注: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投标文件合规性: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报价等符合招标文件及法规要求。

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按要求提供。

3.4:投标保证金:按要求提交。

3.5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6资质要求:投标人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建立的《现金清分企业信息备案表》中备案。需提供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上公布的《现金清分外包企业备案信息公示表》。

3.7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s://zxe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址: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中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3)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gp.gov.cn/search/cr)中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中投标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8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注:(1)如无法提供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的,须作出说明,并提供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2)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9服务能力: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是指:现金清分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

3.10发票: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11利害关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1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承诺/声明、联合体投标:投标函(含联合体投标说明条款)、候选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投标人声明函、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要求提供。

3.14特殊供应商:投标人或其投标的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1)被列入招标人(包括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投标人(含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3.15投标人须知、项目需求书、合同条款、星号“★”条款: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无实质性负偏离条款及符合招标文件中星号“★”条款的要求。

3.16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非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非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不相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发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非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无其他联合串通投标行为。

3.17投标人是否有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存在以下弄虚作假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2购买文件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2日08时30分至2026年11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注:该联系人仅负责文件购买相关事宜。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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