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烟草数字烟叶平台项目(建设实施)-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202601BA200251543771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烟草数字烟叶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招标项目编号
:C202601BA200251543771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695.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2.1最高投标限价:695万元。
2.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湖北烟草数字烟叶平台系统建设实施及相关服务。主要建设“144N”蓝图架构的数字烟叶平台底座,基于行业一体化平台和湖北省烟草专卖店(公司)统一云环境,完成现行烟叶核心业务系统的云上重构、功能整合、门户统一;开发“资源管理、生产经营、产业协同、决策管控
“四个应用系统;搭建“业务协同、数智赋能、物联管控、资源运营”四个支撑中心;预留N个拓展对接端口;完成与行业烟叶平台、行业数字中台省级基线版、省局(公司)财务管理系统、电子结算平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等内外部系统对接。详细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2.3中标人数量:1家。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需求收集确认及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4个月内,完成四个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8个月内,完成四个支撑中心开发部署,烟叶平台全功能模块上线试运行。全面试运行满3个月可组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再正式运行满6个月,可开展项目终验。
2.5免费运维期: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运维服务,至少派驻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烟叶管理处驻场运维。运维期内应配备固定的维护技术支持团队,保障系统在行业内正常运行。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湖北烟草数字烟叶平台项目(建设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湖北烟草数字烟叶平台项目(建设实施)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相关文件应为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1)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2)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
)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备注:其中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3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3.6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爱企查”等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将被禁止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评审时以招标方现场出示的相关名单或证明材料为准。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9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09时30分00秒---2026年11月09日10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
七、获取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