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等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等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0.9353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等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等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质:供应商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需符合阳光采购平台采购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注明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被授权人获取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内容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及所办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文件售价:¥3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七、其他
最高限价:各分项单价合计最高限价为809353.00元,具体以采购清单各分项单价控制价为准,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耗材等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经采购人评价良好可续签一年,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拟选取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本标包的中选单位。比选人不保证中选单位具体工作数量与内容以比选人委托为准,以实际发生金额定期结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