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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2027年工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2027年工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昆明市西山区金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2027年工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金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2027年工会慰问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65万元。

采购需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节日慰问券、生日蛋糕券及电影观影券,线上、线下均可使用,要求实名制。预计2027年度慰问人数约95

人。其中:

(1)2027年7个法定节假日(元旦节、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昆明市西山区金碧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按照300元/人/节日的标准,共计慰问665人次(按每人7次慰问,共95人计算),慰问金额约19.95万元。

单价限价300元/人,预算:19.95万元,结算以实际供货为准。

(2)2027年电影观影券慰问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共计慰问95人次,慰问金额2.85万元。

单价限价300元/人,预算:2.85万元,结算以实际供货为准。

(3)2027年生日蛋糕慰问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共计慰问95人次,慰问金额2.85万元。单价限价300元/人,预算:2.85万元,结算以实际供货为准。

最终按甲方实际采购节日慰问券、电影观影券、生日蛋糕券的人数及张数据实结算,以上价格包含为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除该费用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注: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采购需求”内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服务,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二者提供其一):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至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6,供应商必领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符合并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须提供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平台方,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其线下兑付门店均具备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承担食品安全连带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方法:现场获取。

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10室。

现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至现场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至现场时提供);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至现场时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建议提前半小时递交)

地点:云南昆明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昆明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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