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HBZZ-2026-289)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5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人机1套,以及为医共体内转运标本、药品、医疗物资搭建的3条航线+4个
基站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医疗物资无人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4、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
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 年 11月03 日09 时00 分到 2026 年 11月05 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11月10日14时 30 分
递交方式:河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11月10日14时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