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营口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HYYK-20260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6年营口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营口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6年营口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营口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营口沿海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车辆生产用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批发经营 批准证书》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 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 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下载(投标人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与代理公司确认,缴费成功后 代理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采购文件)或至现场报名后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 13时30分
七、其他 工程
(一)报名
供应商报名将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 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LNHYYK-2026022+投标人名称”,邮箱 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或送到代理公司。
(二)参加开标会议: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