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科创园景观绿化EPC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6-GC-03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河科创园景观绿化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00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惠嘉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河科创园项目位于惠济区天河路以西,博雅路以南,古元路(科技路)以北,清北路以东围合区域。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该项目建设为小微企业园,建设内容包含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办公用房以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用地面积73742.08m²(110.61亩),土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小微企业园用地)。总建筑面积224783.44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305.15m²,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478.29m²。建筑容积率2.45,建筑密度40.02%,绿地率20.00%,抗震设防烈度7度。项目建设共57栋楼及附属设施等,其中内容包含丁类及丙类高层(13F)厂房2栋、丙类高层(8F)厂房5栋、配套办公楼(17F)1栋、丁类及丙类多层厂房(4F/5F)49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河科创园景观绿化EPC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河科创园景观绿化EPC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
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4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类似景观绿化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业绩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上显示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显示其姓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
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目负责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一“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省份默认全部),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10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24日23时59分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天河科创园景观绿化EPC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河科创园项目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10-410108-04-01-597631,资金为自筹且已到位,项目建设单位为河南惠嘉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对该项目景观绿化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河科创园景观绿化EPC工程
2.2项目编号:26-GC-0319
2.3工程概况:天河科创园项目位于惠济区天河路以西,博雅路以南,古元路(科技路)以北,
清北路以东围合区域。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该项目建设为小微企业园,建设内容包含多层厂房、高层厂房、办公用房以及相关配套用房。建设用地面积73742.08m²(110.61亩)土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小微企业园用地)。总建筑面积224783.44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9305.15m²,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478.29m²。建筑容积率2.45,建筑密度40.02%,绿地率20.00%,抗震设防烈度7度。项目建设共57栋楼及附属设施等,其中内容包含丁类及丙类高层(13F)厂房2栋、丙类高层(8F)厂房5栋、配套办公楼(17F)1栋、丁类及丙类多层厂房(4F/5F)49栋。
2.4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招标范围:完成天河科创园项目景观工程的全专业深化设计(含园建、绿化、给排水、电气等图纸深化设计)、物资采购及现场施工。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法律及相关行业规定要求。
2.9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10工期:设计工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11养护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完成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提供2026年1月1日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
3.4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联合体)具有类似景观绿化项目设计和施工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景观绿化项目施工业绩。投标文件中附业绩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中标通知书以中标通知书上显示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显示其姓名)。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目负责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一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省份默认全部),并提供查询网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7自招标文件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8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10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本次投标工作,负责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24日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09时30分。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